在古代皇权制度下,女性地位不仅低,而且如果犯了罪,可不是有点惨,而是非常惨……
你现在古代一般都是被家中的男性犯罪所拘留,所以才可能会遭受一些让常人意想不到的刑罚。
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
当然这一点在男性身上也有体现,比如说布鲁诺,也就是因为宗教问题而被教廷认为是异端,而遭受到火刑。
这种方法在中世纪,有将近最高10万女子以这个名义被处决。
第四种:杖刑
这种想法比较常见,而且是隋唐以来的五行之一,从宋朝开始规定女性犯了罪多采用此刑,由于“去衣受杖”进行杖责,具有很强的侮辱性,再加上有很多百姓观看,更是无形之中让女性凡人精神崩溃,多有无奈之下屈打成招的事情,可以说实在是很可怜。
这种刑罚可能是最恨的了,既痛苦又让犯人羞耻,已经在这种木马的背上放置一个圆长的木桩,想想都觉得可怕,
可见在古代,由于社会的落后,古代女性事实上遭受了巨大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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