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如果罪行属实,他的国籍不会影响判刑。
我们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了,不是以前的大清朝,也不是民国时期,一个外国人的身份都会影响我们的司法制度,都会让我们不知所措。
自从我们新中国成立,我们的法院判决了多少外国人在中国犯罪,那一个也没有因为其外国国籍影响判决。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保护我们中国人的,只要侵犯了我们中国公民,只要对我们中国公民实施犯罪,不管他是谁都要接受中国的审判。这就是“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实施犯罪接收审判的例子多了去了。比如2019年7月,突尼斯共和国人萨米在北京市朝阳区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一北京市民死亡,被朝阳交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刑事拘留,最后被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再如2013年10月,一名加拿大外国人周某因强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附加驱逐出境。
你觉得,吴亦凡的加拿大身份会影响他的判决吗?不可能的。我国的司法制度都不会答应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要适用我国刑法规定。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吴亦凡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不可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涉嫌强奸犯罪,也不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因此,吴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我们中国人实施犯罪,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吴亦凡的外国身份根本就不会影响其审判。
即使吴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们中国人实施强奸犯罪,他要接受我们中国的刑事审判,即使其在国外已经接收刑事处罚,他也得接受我们中国的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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