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人类最残忍。
首先,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胃,几乎什么都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长树上的,长地上的,长地下的,长水下的,动物植物通通都吃。而且吃的花样还挺多,有些手段还非常残忍。比方说有道菜叫吃猴脑,就是将活生生的猴子固定好在桌上,然后拿铁锤、凿子等工具将它脑袋凿开,在猴子的惨叫声中人们就用勺子等挖食它的脑子。
其次,人类喜欢相互残杀。而且残杀的手段非常多。拿刀砍,拿枪刺,用火烧,用毒气熏……。为了更有效更快速的残杀同类,人类还发明了专职的残杀职业:军队。为了提高杀人效率,还发明了机枪、飞机、大炮、军舰、原子弹、氢弹等大杀器,手指头轻轻一摁,轰的一声响,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就灰飞烟灭了。
最后,人类不但喜欢杀戮,还喜欢折磨同类和其他动物。人类发明了各种酷刑,比如说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剥皮抽筋,腰斩,五马分尸等等。人类还喜欢斗狗、斗牛、斗鸡等,在其他动物血淋淋的相互残杀中满足自己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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